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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酒评定:一场营销盛宴

时隔17年,一场名酒盛宴再次让中国酒业界沸腾,由商务部操刀的“中国名酒”评定活动于2006年启动,并于今年4月12日公布了初选名单。孰料,一场盛宴也引起了酒业界的轩然大波,包括贵州振业董酒公司、湖北黄鹤楼酒业公司、河南宝丰酒业公司、贵州茅台习酒公司、湖北白云边酒业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公司在内的6家白酒企业高调公布的“檄文”让这次“名酒评定”活动略显尴尬。

“名酒”与“畅销名酒”之辩

如果这次“名酒评定”活动能让大家信服的话,这就是第六届了。“名酒评定”活动始于1952年的第一届全国评酒会,之后分别于1963年、1979年、1984年和1989年举行,也就有了“四大名酒”、“八大名酒”、“十三大名酒”、“十七大名酒”(均指白酒)之说。毫无疑问,五届全国评酒大会让一大批中国酒类品牌引导了市场潮流,甚至冲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其中,五届名酒贵州茅台、杏花村汾酒、泸州老窖成为了中国酒民心中的超级名酒。就这一点而言,五届全国评酒大会功不可没。

那么,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活动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2006年9月20日,商务部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的通知;2007年4月12日,商务部网站上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名义发布了“第六届中国名酒初选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07年4月12日至4月20日),一场风波由此而生。

按照惯例,初选名单公示后,如果没有异议就会生效,但是,一份由贵州振业董酒公司、湖北黄鹤楼酒业公司、河南宝丰酒业公司、贵州茅台习酒公司、湖北白云边酒业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公司等6家白酒企业署名的《关于对商务部“第六届中国名酒初选名单”的异议》(以下简称《异议》)的文章给这份名单打上了一个问号。在《异议》一文中,6家企业从7个方面对此次名酒评定活动提出了质疑,其中,他们强烈质疑了商务部将“中国名酒”与“中国畅销名酒”两个概念相混淆的行为。

按照商务部发出的通知,此次乃是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但在初选名单公示上,却又写明是中国名酒名单,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中国名酒”等于“中国畅销名酒”?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相信每个人都不会同意这种说法。

“中国名酒”除了应该是畅销名酒之外,它还应该是一个历史概念。真正的名酒不仅仅是所谓的名牌,它还应该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积淀,应该有自身独特的个性风格,应该有高品质,同时也应该为消费者所认可,而且是长时期的认可。毕竟,名牌可以是一种短期行为,可以通过大量的宣传达到成为名牌的目的。“中国畅销名酒”应重在“畅销”二字,那么,对其的评定就应该是在满足品质要求基础上,看其销量水平。大家应该还记得当年的央视标王“秦池”,它是不是“畅销名酒”?又算不算“中国名酒”?大家心中自有杆秤。

商务部这是在偷换概念,是在迷惑中国2万白酒企业,也是在迷惑中国千千万万的“酒民”。中国有2万多家白酒生产企业,但据说申报此次评定活动的不到100家,由此可见,此次“名酒”的含金量确实让人怀疑。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但一些国家部委的二级机构,仍然打着各种旗号举行各类评比,如“白酒十大创新品牌”、“最具发展潜力的白酒品牌”等等,这让消费者去相信哪个评比呢?每种酒都是名酒,每个企业都是著名企业,消费者何去何从?

谁都不愿意看见这样“不清不楚”的活动,6家白酒企业的“异议”可谓是恰逢其时。

“异议”之功

实际上,6家白酒企业对此次“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提出异议,其目的可能并不仅仅只是表达不满,希望还酒业界一个朗朗乾坤,还存在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宣传,提高知名度。

《异议》一出,不知多少人对这6家企业耳熟能详。其中,董酒、黄鹤楼酒、宝丰酒之前已位列“中国名酒”,但此次却榜中无名,据报道是未申报的原因。毫无疑问,错过了这份榜单,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次免费宣传的机会,仅仅后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于是,许多企业都在考虑如何搭借这阵东风展开营销活动。这6家白酒企业想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办法。

按照商务部公布的初选名单,其中白酒品牌就有36种之多,分摊到每一种品牌上的眼球自然也就相对较少了。而提出《异议》的却只有6家企业,从数量上看,这6家企业所能分摊到的眼球数相应要较高。品牌吸引的眼球多了,销售量的上升自然是指日可待了,这6家企业打的好一副如意算盘呀!

对于这些白酒生产企业而言,“名”固然重要,可“利”更关系其生死存亡。“中国名酒”评定活动,从国家层面看,当然是为了名,是为了鼓励企业的自主品牌建设,可从企业层面看,企业争夺“中国名酒”的名额归根到底是为了一个“利”字。对众多企业而言,“中国名酒”的名头就是一块敲门砖,成为了“中国名酒”,知名度高了,销售量就会上去,价格也可以上去,“利”还不滚滚而来?所以说,不管是位列此次初选名单的企业,还是提出《异议》的6家白酒企业,都能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中国名酒”在于“名”,但更在于“利”,而这6家企业的《异议》看来也是一样,虽是“异议”,但更在于“获利”。“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更像是酒类企业所向往的一场营销盛宴。

“中国名酒”就应该空前绝后

此次“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是由商务部主办的,按说有足够的权威性,但是,其权威性却受到了众多的质疑。且不论此次“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是否合规、是否公开透明,笔者要问,这样的评定活动是否还有意义?

按照商务部的说法,此次评定活动是顺延之前的五届名酒评定活动,是“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科学饮酒需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促进我国酒类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去理解,广大的消费者以后只能喝评选出来的“名酒”,这样才算科学饮酒,否则就不是科学饮酒?如果商务部不举行这类的评选活动,中国酒类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不是就难以实现,或者要延迟实现?

大家回头想想,为什么我国在1989年之后长达17年时间里都没有举行过“中国名酒”评定活动。以前我国举行“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密切相关的,“中国名酒”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走上正轨的。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缺乏宣传自己的渠道,需要通过国家这个渠道来创建品牌,那么,在市场经济时期,企业宣传自己的渠道已经非常之多,广大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渠道也非常之多,还有必要通过国家渠道来宣传企业、创建品牌吗?而且,随着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的推广,这类名称已经可以取代“中国名酒”的覆盖范围。“中国名酒”只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就应该让它空前绝后。

我们知道,检验或评判一个名酒品牌,最重要的就是看消费者对产品和品牌的消费偏好及消费依赖。消费偏好说明的是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而忠诚度来自于消费者对产品品质、价格档次、品牌形象和企业信誉的高度认可,消费者对某品牌的忠诚度越高,转移到其它品牌的可能性就越小。消费依赖说明的是消费者对某种特定香型、风格产品的生理依赖,如有些消费者只饮用清香型,有些只饮用酱香型,如果某种产品能让一定群体对其形成消费依赖,那么,这一群体对该产品的品牌忠诚度将达到最高水平,因为生理上的依赖无法替代。一句话,消费者的认可是检验名牌的惟一标准。因此,作为一个酒类生产企业,要做的应该是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形成产品的独特风格,丰富品牌的历史文化积淀。

反观目前的中国酒类市场,区域贸易壁垒重重,假冒伪劣横行,“中国名酒”已深受其害。因此,中国酒业要健康持续发展,并不在于评多少“中国名酒”,而在于尽快规范酒业市场,这需要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出力。只要市场规范,时机成熟,酒类自主品牌自会横空而出。

5月17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对外宣布,暂停酒类商品评定活动,“中国名酒”评定风波暂告一段落。但是,如果认真去品味商务部的言语,不难发现,商务部还将继续做好一些品牌的“评定”工作,只是酒类商品不涉其中。

悲夫!商务部还是难舍“名牌”情结,类似场景只怕还难免上演。建议政府部门尽量避免类似的评比活动,而企业更应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强调产品品质和风格,而不是将注意力集中于虚幻的“品牌梦”中。事实终会证明,品牌的成功是创新积淀之后的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