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周末开会算不算加班?

烦心事儿

张先生所在的私营企业有一个惯例,每月总要占用员工两个周末,或进行公司的内部培训,或进行部门内部沟通会议。并做出规定,如果员工擅自不来,就扣一天的工资,员工对此叫苦连天。一些员工向老板提出要加班费时,老板说,这只是公司的活动而不是公司的工作,因此拒绝支付。

一天,张先生因为私事提出不参加周末的活动,遭到老板反对,双方因此发生冲突。

那么,周末来公司开会,真的不能算加班吗?有这样的规定吗?

政策解答

目前有少数企业利用员工不清楚加班的概念,做出“擦边”的规定,让员工很难判断到底是不是在加班,从而“揩”员工的“油水”,企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们平时所说的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工作。

其次,判断是否加班有3个标准,即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本案中,张先生所在单位的内部培训和沟通会议都是老板要求开展的,其内容与工作密切相关,且与员工工资挂钩,具有强制性,完全符合上述三条标准。

所以,该企业变相地借内部培训和开会为名,将周末变为员工的工作日,应该属于加班,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

对于企业擅自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员工一方面可以通过与单位交涉解决;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