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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娃哈哈走向“法律战”

达能与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之间的矛盾在经历短暂的“五一”休假沉默后再次爆发,开始走向“法律战”。

法律诉讼启动

5月9日,达能集团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娃哈哈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宗庆后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

而在此前的4月9日,作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达能集团便向宗庆后寄出了正式的书函,要求他起诉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并为此设立了30天的期限。

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5月8日,娃哈哈召开了董事会,但现在看来,达能与娃哈哈中方之间的沟通并不顺利,致使前者终于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端。

“我目前尚未看到他们的通知,所以不方便回答。”娃哈哈集团对外联络事务部主任单启宁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娃哈哈胜算几何

据了解,虽然达能启动了相关的程序,但其并没有透露出具体的程序,以及正在与娃哈哈中方进行的协商情况,并表示:“达能集团一直没有放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希望,我们会为此尽最大的努力。”

然而,一旦宗庆后最终未能与达能达成妥协,其在即将到来的法律诉讼战中,胜算几何?

“娃哈哈中方恐怕难以胜诉。”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张马林律师表示,在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时,“娃哈哈”商标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1亿元,根据他们之间签定的《合资经营合同》,娃哈哈集团向合资公司注资包括5000万元无形资产,即娃哈哈商标价值的一半,娃哈哈商标价值的另外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娃哈哈中方由此获得了合资企业的股权,“娃哈哈”商标权归属于合资企业。

另外,同年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娃哈哈集团除了可以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娃哈哈字样外,不得在产品中使用娃哈哈商标。“不得将任何商标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转让予第三方,亦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或拥有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

不过在2005年10月12日,娃哈哈集团与合资公司对其原《商标使用合同》进行了修订。新协议约定娃哈哈商标在一定前提和条件下许可合资公司之外的娃哈哈公司使用。而达能声称,“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到国家商标局查询发现:娃哈哈集团公司未经合营公司同意已擅自将商标许可合同许可给大量公司使用。”

张马林分析说,如果此种情况属实,真正打起官司来,宗庆后的胜算可能微乎其微。

妥协或是最终结局

直到今天,宗庆后的态度依然强硬,是什么令其如此有恃无恐?

宗庆后曾表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变相的商标转让合同。他强调说,“我们是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为什么要你同意?我认为(这一条)必须要修改。”并表示:“最坏的打算,我们也可以另打个牌子。你39家企业控股,我们让你去管理,如果管理亏损,我们可以终止合作,商标又回来了。 ”

看来,宗庆后态度强硬并非没有资本。那么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博弈,最后结局会是什么?

业内人士表示,从现在情况来看,双方最终和解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达能启动法律程序只是解决事情的一个开始,其实它并不真想与宗庆后闹翻,如果合伙双方反目成仇,这对达能的本土化及娃哈哈今后的盈利都会有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虽然宗庆后态度强硬,不过达能作为世界500强公司,一旦起诉,说明其肯定经过慎重考虑,胜算可能应该会较大。而宗庆后一旦输了官司,付出的代价也将不菲。因此,对宗庆后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把事情“搞大”,增加与达能讨价还价的砝码,然后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